6月24日,“尤尼斯”客輪緩緩駛入杰里亞娜港。當日,由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組織的“尤尼斯”號客輪載著300多名平民抵達利比亞反對派大本營班加西的杰里亞娜港。這是今年2月利比亞爆發武裝沖突來,第一艘從卡扎菲政權控制下的首都的黎波里出發并抵達班加西的客輪。新華社記者戴旭明攝
新華網華盛頓6月24日電(記者王豐豐)美國國會一直對奧巴馬政府未經國會授權就對利比亞發動軍事行動心存質疑。24日國會眾議院投票否決一項授權政府開展對利軍事行動的議案,使國會與白宮在此事上的爭端升級。但同一天,眾院又否決了另一項切斷利比亞行動軍費的議案。這樣一來,白宮和國會在宣戰權問題上暫時“打成平手”。
分析人士認為,眾院否決前一項議案是美國在大選之前兩黨權力之爭的又一體現,而否決第二項議案表明,盡管在野的共和黨在此事上對來自民主黨的奧巴馬總統糾纏不休,但兩黨中多數人并不希望美國徹底終止對利比亞的軍事行動。
圍繞宣戰權起爭端
當天的這兩場投票源于白宮與國會關于利比亞軍事行動宣戰權的爭端。
按照美國憲法,國會擁有宣戰權,但總統是三軍統帥。在通常情況下,雙方立場基本一致。但當前美國財政赤字高企、政府債務如山、經濟復蘇乏力,再加上美軍尚未從伊拉克和阿富汗抽身,奧巴馬輕易開啟另一場戰事,讓國會感到憤怒。不僅反戰的民主黨人不支持,共和黨領導層更認為可以在這件事上將奧巴馬一軍,為明年的總統選舉做鋪墊,因此積極推動切斷軍費議案。
國會的論據是1973年的《戰爭權力法》。按照這一法律,美國總統在美國參與海外軍事沖突前48小時內必須通知國會。在未經國會授權情況下,對外軍事行動不得超過60天,但允許額外30天撤離時間。對于今年3月開始的對利軍事行動,這最多90天的時限本月19日就已到期。
面對國會的意見,白宮方面抓住《戰爭權力法》中關于“沖突”的定義做文章,堅持認為美國在利比亞軍事行動中只承擔輔助作用,沒有達到《戰爭權力法》規定的界限,因此不需要國會批準。針對這一說法,民主黨反戰眾議員丹尼斯·庫西尼奇回應說:“如果它(利比亞行動)看起來像一場戰爭,那它就是一場戰爭。”
美國智庫布魯金斯學會的美國政府問題專家切斯尼分析說,奧巴馬持這種觀點有其道理,因為美軍的確主要執行搜救、偵查、空中加油和軍事計劃等輔助任務,只執行少量的無人機和戰斗機飛行與攻擊任務。但這種邏輯在美國遭到小范圍攻擊時的自衛行動中站得住腳,而在當前利比亞行動中,美國根本沒有遭到事先攻擊,也沒有受到威脅,硬套用這種邏輯實在牽強。
- 2011-06-25美國眾院拒絕授權 美軍利比亞行動名不正言不順
- 2011-06-25利比亞反對派放言卡扎菲兩到三周內秘密離境
- 2011-06-24英國參與對利比亞行動6個月開支逾4億美元
- 2011-06-24高清:實拍利比亞班加西戰爭下的婚禮
- 2011-06-23北約稱將繼續空襲利比亞 不保證未來不傷及平民
- 2011-06-23英國對利比亞行動已耗資2.5億英鎊 遠超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