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齊茂教授具體地介紹了德國在可持續發展的城市化進程和可持續發展的城鎮化進程的幾個方面情況。
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群
德國城市區域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模式是,避免過度發展城市區域中的某一單一支配性中心城市,而是形成若干功能互補的多極城市群。
例如德國中部的“萊茵-美茵”多極城市區域包括了8100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積,420萬人,359個市政當局,其中法蘭克福、威斯巴登、美因茨、阿森芬堡和達姆斯塔特等5個大城市,沒有哪個城市在經濟或政治上可以支配其他城市。又如“萊茵-魯爾”的多極區域城市,曾經因生產煤和鋼鐵而被稱之為“魯爾工業區”,包括、科隆、杜塞爾多夫、杜伊斯堡、埃森、多德蒙德5個人口在50萬以上和波恩、門興格拉德巴赫、克雷菲爾德、波鴻等22個人口在10萬以上的城市。整個城市區域的人口約在1100萬,土地面積16000平方公里,大體相當于北京。盡管一般百姓還是聲稱他們是某某城鎮的居民,但是,經濟、就業、交通和居住的聯系都是發生在城市區域層次上的。便捷的鐵路公路交通和通訊設施把它們聯系在一起,形成了一種多極的城市區域。
歐洲這類區域城市最明顯的特征之一就是,它們都有發達和快捷的公共交通。20世紀80年代以來,“萊茵-美茵”的人口逐步向5大城市之外的小城鎮和鄉村腹地轉移,以致法蘭克福這類過去城市中心的常住人口基本處于走失狀態。法蘭克福是一個國際化的城市,它卻只是一個國際金融中心,而不再是這個區域的支配性中心,因為那里的主要城市和星羅棋布的城鎮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上各具功能。那種“中心-郊區的城市結構”的傳統模式再也不能解釋這類區域城市發展的現象。
“區域城市”是發達工業國家城鎮化發展的一種新現象,一種新的城市規劃概念。這個概念是對城市發展的蔓延模式的一種反應。區域城市不同于傳統城市的最大特點是,它具有多種多類中心,專門的功能區,保護地和走廊。所以,區域城市規劃的尺度和規模不同于傳統城市。當然,具體到社區層次,規劃依然沿用傳統的規劃手法,安排社區層次的各類規劃要素。
可持續的低碳城市交通
在德國,“可持續”意味著:鼓勵減少出行距離,從而減少能量消耗,減少空氣污染,采用比較健康的交通模式。這些都是構成比較可持續交通系統的基本要素。同時,可持續交通系統還應該推進經濟發展,減少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提高安全性,公平使用交通設施,提高整個生活質量。
從環境角度看,德國交通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僅為美國的1/3。德國交通能源使用效率高于美國50%。從每個乘客出行使用公交所消耗的能源看,德國公交汽車的能源使用效率比美國高出4倍。產生這種狀況的原因是,德國有更多的公交乘客,另外,德國的公交工具比美國的先進。德國的交通系統比美國的安全,比較多的交通出行選擇和更多地依賴公共交通也是導致德國比美國更具可持續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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