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律師”可惡嗎?
www.xpshebei.com?2010-01-18 10:22? 馬勤?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當今司法界有一道風景,就是各地刑事案件審判中,凡屬有重大社會影響力的案件,尤其是官員貪賄、企業主涉黑的大案,總有一些外地律師介入其中,擔任被告方的辯護人。其中以北京律師數量最多,最為活躍,故被媒體統稱為“京城律師現象”。
所謂京城律師,有幾個共同特點。其一,個人背景深厚,要么家世顯赫,要么曾任職公檢法高級機關,要么棲身名牌律師所或著名院校法學院,都有點“來歷”,有點權力底色;其二,個人作風強悍,在法庭上放言無忌,常以當地司法機關存在程序違法為攻擊點,如物證缺失、刑訊逼供、司法鑒定不實等,進而為被告人爭得無罪或罪輕的結果;其三,個人收費昂貴,律師費動輒數十萬直至數百萬。由此,不僅官方視為搗亂鬼、眼中釘,普通民眾從自己的生活體驗出發,亦多認為是“以權錢開路,為權貴脫罪”的黑中介。但是,透過現象看本質,事情并非下一個道德判斷這么簡單。
首先,我要設問,京城律師的權力背景究竟有多大的能量。眾所周知,一地的重大案件,事涉官威政績和社會穩定,通常受到地方黨政高層的直接關注。京城律師的價值,主要體現在“敢言敢挑刺”上,而他們的權力背景則是他們“勇敢”的主要原因——至少可以自保。李莊在重慶入獄,則說明在政治面前,所謂權力背景有時連自保也不能。
有人說,京城律師的權利實際大過我們普通人,是權力背景下不正常的畸態。我認為,律師的職業權利只與另一個律師的權利之間有可比性,與普通人權利無法比較。必須承認,京城律師確實比本地律師享有更多的職業權利,但是,這種不平等是因為本地律師的權利“被萎縮”而形成的。所以,追求平等的正途,是使被萎縮的權利恢復正常,而不是將正常的權利拉至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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