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無公害處理”是更大“公害”
www.xpshebei.com?2013-05-06 09:34? 但 純?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40噸病死豬肉輕易流向餐桌,讓人感到驚訝,而更讓人難以接受的,則是原本負責無公害處理的工作人員,卻成了禍害百姓健康的罪魁禍首。 對于有處理能力的養殖場,負責無公害處理的工作人員的職責就是監督病死豬的處理,比如,進行現場攝像等。這就發揮了必要的監督作用,但對于如此重要的工作,一些地方卻視作兒戲。比如,新聞中的“吳某榮”和“林某紅”都是鎮政府聘請的工作人員,兩人均為農民,其中“林某紅”連字都不認識。聘請這樣的人員來負責無公害處理,符合聘請規范嗎? 再者,新聞稱這兩人“負責在各自村里撿病死豬或到養豬戶收病死豬,進行無公害處理。”那么,有關部門又是如何監管這兩人的工作呢?新聞稱“林某紅”最早看到了“商機”——這里面的“商機”恐怕不僅僅來源于眾多的病死豬,更源于“無人監管”。事實上,這兩人不僅私自屠宰,而且還建6噸的冷凍庫,如此“大動作”居然能不被當地部門發覺,這只能說明有關部門的監管形同虛設。 筆者注意到,當地有關部門對此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仍沒有個說法,對于這樣一起公安部督辦的大案,如果鎮政府有關部門不承擔絲毫責任,恐怕難以服眾。40噸病死豬肉流向餐桌,“假的無公害處理”難辭其咎,而又是誰造成了“假的無公害處理”?問題的根源不僅僅在于那兩個農民,更在于當地有關部門。國務院早在2008年就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當地食品安全負總責”,如今食品安全問題頻頻出問題,“負總責”沒有落到實處,恐怕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但 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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