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氣了,這不是明擺著‘訛人’嗎,這以后讓人怎么做好事?”3月2日12時許,一輛181路公交車停在了輕工街十路附近,沒能繼續行駛上路。但奇怪的是,車上的乘客非但沒有埋怨司機,反而異口同聲地譴責一位老太太。(據3月3日沈陽晚報) 人們常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又說,人多力量大。但在這起事件中,這些常識性的問題都要被顛覆了。首先,公交車有沒有撞到那位老太?不僅公交車司機否認,一車的乘客都看得明明白白。公交車并沒有碰到她,而是因為看到老太太倒地要上前攙扶,結果被訛上了。 按說這事情明明白白,又有一車的乘客為自己作證,公交車司機一定能夠穩操勝券,訛人老太肯定會竹籃打水一場空的。但最后的結局卻讓人大跌眼鏡。因為無論如何調解,老太太依舊不依不饒。經過幾番討價還價,最終小楊師傅還是用20元的“賠償”了老太太。而拿到了20元“賠償”,老太太這才離開現場。 小楊師傅拿出的這20元算的什么“賠償”?如果真是小楊師傅撞的老太太,別說這20元錢起不到任何作用,受到“傷害”的老太太也根本不會答應。但是本來“不依不饒”的老太太,拿到20元錢的“賠償”竟然一聲不吭的走了。這說明什么沒問題?只能說明小楊是無辜的,老太太的摔倒純屬訛人。 但是,明明知道老太太訛人,一車乘客更愿意為其作證,小楊師傅卻還是不得不拿出來20元錢“息事寧人”。這雖然是善良和無可奈何,但從這里面更可以看出一點,社會公器的曖昧和寬容。可以想象,即使有警察和執法者在這樣的場合,面對一個死纏爛打又死皮賴臉的老太太,警察又能怎么辦?按章按法,罰款拘留,別說老太太倚老賣老不會在乎,就是執行了也有點浪費法律資源。用民間的一句話說,這種人屬于打不得、說不得、更罰不得的。因此,明明知道小楊錢“賠”的冤枉,也只能自認倒霉了。 小楊雖然做到了息事寧人,但在某種意義上,也助長了這種人的訛人氣焰。也可以說,有一些老人誰扶訛誰,公交車上倚老賣老,對不讓座的乘客非打即罵,甚至口口聲聲“報警也不怕”,仰仗的就是社會公器的曖昧和寬容。我們社會提倡尊老愛幼,謙讓和包容老人更是一種美德,但凡事必須有一個底線,超出了我們道德和法律的底線,即便是老弱病殘也應該嚴懲不貸。一車人敵不過一個訛人老太,這樣的寬容和妥協社會承受不起,道德和法律更承受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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