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說魯迅的氣度。
萌生這個念頭,是因為讀到不少“氣度”文章,有說梁實秋氣度的,有說胡適之氣度的,有說葉公超氣度的,大致都與魯迅有關。例如,1934年,梁實秋在《現代文學論》中論及“散文的藝術”時,將魯迅列為“新文學運動以來,比較能寫優美的散文的”五人之一,這是體現梁實秋氣度的;例如,胡適曾在魯迅去世之后秉公執言:“說魯迅抄鹽谷溫,真是萬分的冤枉。鹽谷一案,我們應該為魯迅洗刷明白”,這是體現胡適之氣度的;又如,葉公超曾寫長文對魯迅的文學成就予以肯定,認為“五四之后,國內最受歡迎的作者無疑的是魯迅”,連胡適也忍不住對葉公超說:“魯迅生前吐痰都不會吐在你頭上,你為什么寫那樣長的文章捧他”,這是體現葉公超氣度的。
他們都很有氣度,那么,魯迅呢,他的氣度?
我想起魯迅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序》中的一段話:“《現代評論》比起日報的副刊來,比較的著重于文藝,但那些作者,也還是新潮社和創造社的老手居多。凌叔華的小說,卻發祥于這一種期刊的,她恰和馮沅君的大膽,敢言不同,大抵很謹慎的,適可而止的描寫了舊家庭中的婉順的女性。即使間有出軌之作,那是為了偶受著文酒之風的吹拂,終于也回復了她的故道了。這是好的,——使我們看見和馮沅君,黎錦明,川島,汪靜之所描寫的絕不相同的人物,也就是世態的一角,高門巨族的精魂。”我以為這段話能夠體現魯迅的氣度,具有窺一斑而知全豹的價值。
凌叔華的小說大致都發表于《現代評論》。那個時候,陳西瀅與凌叔華正在熱戀之中。有文章批評凌叔華有抄襲行為。陳西瀅懷疑是魯迅之所為,弄出一個魯迅《中國小說史略》抄襲日本人鹽谷溫的學術公案。陳氏說:“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藍本,本可以原諒,只要你書中有那樣的聲明。可是魯迅先生就沒有那樣的聲明。在我們看來,你自己做了不正當的事也就罷了,何苦再挖苦一個可憐的學生,可是他還盡量的把人家刻薄。”此處說的“可憐的學生”就是凌叔華。
魯迅為他選編的《〈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作序,已在1935年3月。其時,凌叔華早已是陳西瀅的太太,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也有了中譯本,因陳西瀅以及凌叔華的原因而背了近十年黑鍋的“抄襲案”已經水落石出。然而,魯迅選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不忘收入凌叔華的作品,并在序言中肯定凌叔華小說的“好”處,也給發表凌叔華小說的《現代評論》予以客觀評述,絕無他與“現代評論”派論戰時那種尖銳與凌厲。
我于是想起《論語·憲問》中的一段話。有人問孔夫子:“用恩德來報答怨恨怎么樣?”孔夫子說:“那么,又用什么來報答恩德呢?只能用正直來報答怨恨,用恩德來報答恩德。”我想,從所謂“抄襲案”看魯迅的氣度,似乎用得上這段話。
魯迅沒有“以德報怨”。他曾說過:“在《中國小說史略》日譯本的序文里,我聲明了我的高興,但還有一種原因卻未曾說出,是經十年之久,我竟報了我的私仇。”他并沒有忘了這被誣陷的“私仇”,被人打了左面頰而反將右面頰也湊上去不是魯迅的作派。但這“私仇”的“報”法,只是洗刷了自己的冤屈。
魯迅沒有以怨報怨,就像陳西瀅在這一事件中所做的那樣,因為懷疑魯迅寫文章說他的戀人“抄襲”而捕風捉影地誣陷魯迅抄襲,也沒有借著選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的權力,輕而易居地公報私仇——這其實很簡單,他只要對《現代評論》發表的小說,尤其是凌叔華的小說視而不見就足夠了。
然而,魯迅沒有這樣做,他是憑自己的良知來選編小說并予以公正評述的,就像孔夫子所說的那樣“以直報怨”。
這就是魯迅的氣度。(宋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