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監督作為民主監督的重要方面,是社會政治民主的必要環節,是社會監督的重要載體,是公民的權利和自由,也是新聞媒體自身的獨特力量和優勢。被稱為“社會良知”的媒體,通過實施輿論監督的形式,實現公眾對國家和社會事務,包括熱點問題、重大事件的知情權,以及參政議政的權利。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民主政治的進步,尤其是互聯網的迅速普及,輿論監督的環境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作用也日益突現;媒體和公眾運用輿論監督的權利意識和能力,更加嫻熟,使大量的熱點焦點難點問題,在輿論監督下得到化解。而諸多腐敗案件在輿論曝光后,得到迅速查處嚴懲,使社會正義得到聲張,發揮了緩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穩壓器的作用,越來越受到公眾的關注和期待。
但是,與這種輿論監督的進步和發展極不協調的是,有些地方對輿論監督依然水土不服,甚至相當感冒,大有“任爾東西南北風”的堅韌。這不僅是對媒體和公眾輿論監督權的蔑視,更是對黨和政府形象的肆意破壞。因為對中央明令禁止、百姓深惡痛絕的問題,不作糾正或改進,實際上是對公眾合法權益的侵犯,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背道而馳,這是與黨和政府唱對臺戲,事關人心向背,后果堪憂啊。對于這種事實清楚,卻我行我素地堅持錯誤到底的地方,上級黨委和政府應該做輿論監督的堅強后盾,斷然采取必要的組織措施。這不僅是媒體保障輿論監督權的需要,也是維護黨和政府自身形象的需要,更是著眼于鞏固執政基礎和地位的需要。因為輿論監督不順暢的地方,往往也是問題嚴重的地方。這樣的老虎屁股應該有人敢摸,否則只會使問題越積越多,民心越來越遠。(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