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的華映光電(資料圖片)
核心提示:采取增加信貸投入、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加強閩臺金融機構合作、支持上市融資、推進股權投資、密切政銀企合作等六項措施推進臺資企業融資工作。
(一)增加信貸投入。積極提供符合臺資企業特點的多種信貸支持,提高貸款比重,保持臺資企業貸款增幅逐年增長。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臺資小企業貸款,并享受福建省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政策。對臺資重大項目爭取通過總行直貸、銀團貸款等方式,直接向總行申請單列項目資金。積極幫助臺資企業爭取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銀行業機構對臺資企業專項貸款。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基本面較好、信用記錄良好但暫時出現經營或財務困難的臺資中小企業予以貸款延期支持。
(二)完善信用擔保體系。支持各類信用擔保機構為臺資企業融資提供擔保,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為生產性臺資企業、為臺資貿易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擔保機構按年度擔保額給予風險補償。支持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或臺商組建信用擔保機構。規范發展商標專用權、股權、倉單、應收賬款等權利質押和動產抵押貸款業務。
(三)加強閩臺金融機構合作。充分發揮我省的臺、外資金融機構在臺灣島內機構的作用,征集臺資企業母公司或投資者在臺灣的資信,為臺資企業向大陸銀行融資提供擔保。發揮富邦銀行參股廈門商業銀行的優勢,支持其提高對臺資企業的授信額度。推動興業銀行等我省地方銀行在臺灣島內設立分支機構,建立兩地銀行間有效的溝通和交流機制,實現客戶信息資源共享。
(四)支持上市融資。臺資企業申請上市享受各級政府出臺的扶持政策。臺資企業通過大陸上市募集資金投資的項目列入省重點項目。對列入省、市規劃并具有穩定收益的重點建設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臺資上市公司作為投資方。
(五)推進股權投資。積極引導境內外創業投資企業或機構對我省臺資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支持臺資企業通過我省的產權交易市場尋找戰略投資者和引入創業投資企業或機構,籌措發展資金。對臺資龍頭企業開展并購重組業務予以積極的信貸支持。
(六)密切政銀企合作。完善政銀企會商機制,及時有效對接臺資企業的合理資金需求。加強銀行與信用評級中介機構的合作,積極引導臺資企業參與外部信用評級,促進銀行與臺資企業信息對接,提高臺資企業的貸款獲取能力。
(解讀)4月8日,中國銀行與包括臺塑集團、冠捷科技、友達光電(廈門)有限公司在內的全國12家臺企簽訂了全面戰略合作或授信協議,合計授信協議,合計授信總額達92.86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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