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問題整治不“給力”,政府主要負責人將面臨“約談”。這樣的場景,已不定時在西南地區上演。(6月5日 華西都市報) 近日,環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受環保部委托,對因環境污染問題整治不“給力”的資陽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實施公開“約談”。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被“約談”,其實已不再是什么新鮮事。何以上級環保部門指出的環境污染問題地方整治卻不“給力”?估計認識不到位,重視不夠,舉措不實,執行力差等原因都存在。而對事發地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雖然能讓其提高認識,拿出務實舉措,加大整改力度,但約談者或圍觀者能否認識約談,重新審視自己的治污工作就值得關注。故事件不應止于約談,還有很多后續工作要完成。 其一,要反思。不可否認,對本地污染問題整治不“給力”,當地政府、相關執法部門及污染排放企業都難辭其咎。筆者認為,市長被“約談”,反思的不應只有市長。分管副市長、環保局、涉污養殖企業及上級主管部門其實都要反思。為什么?一方面,作為當事地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或涉事企業,沒有認真整改上級環保部門指出的污染問題,這就說明對治污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具體,執行走了過場,其被約談甚至被追責一點也不為過。另一方面,作為污染問題整改的監督者,四川省環保廳和環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在這起事件中,明顯也有指導、督促不到位的問題。畢竟去年6月就發現了問題,如今快一年了才去督查,那其他時間都干什么去了?是沒有去督促還是督促時走了過場?不管什么原因,市長被約談,督促者其實也有責任。畢竟如果在指出問題后,與當地共同找準問題根源,制定出詳細的整改舉措,整改時再定期不定期的回訪,有不足及時指出,我想如今市長因治污不力被約談事件就不會發生了。 其二,要整改。其實,市長被約談,未必是件壞事。正如環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副主任郭伊均說的那樣,“約談只是手段,許多環境問題從根源上,需要自上而下解決,切實落實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責任,才能更好地從整體上協調解決問題。”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在哪里跌倒就該在哪里爬起來。一邊畜牧養殖是該市的支柱產業,一邊又是污染難題。如何抉擇?應該不難。事件已經發生,約談不是包袱,應將包袱變為動力,一方面,對當地久治不愈的污染難題從思想上重視起來,立即召集當地相關部門、涉事企業拿出詳細的整改方案,落實專人跟蹤整改,要有污染問題不整改就絕不鳴金收兵的勇氣和魄力。另一方面,要按照要求,認真清理污染源頭,該關停就關停,該整改的就整改,必須確保每一個需要整改的污染問題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成。第三,還應從機制的健全完善上著手,對養殖場地的審批,養殖過程監管及違規排污等行為建立完善一套完整的監督體制,從根本上解決畜禽污染問題。 其三,要舉一反三。資陽市長被約談,其他地方都要從這件事中看到自己的不足,有問題就及時整改,別把稱之為史上最嚴新環保法當兒戲。畢竟,如今對環境問題公眾關注度高,要求也不低,如果有污染問題而不認真整改,那你將會是下一個被約談的對象。與其那樣,就不要心存僥幸,更要不等不靠,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首位,也許因控制污染你失去了經濟的快速增長,但你卻給子孫后輩留下了綠水青山,也一樣會得到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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