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湖南省郴州市物價局在《郴州日報》刊登了一則“尋官公告”,尋找該單位“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已近一個月的副局長袁國富。物價局工作人員稱,自7月27日郴州市物價局并入郴州市發改委后,袁國富就再沒來過單位。(新京報 8月26日) 官員失聯并不是什么新鮮事,反倒是這些地方對失聯官員的態度,那種遮遮掩掩、恨鐵不成鋼,著實饒有幾分意思。這市物價局的尋官公告,也并不是什么先列,諸如這樣的“尋人啟事”“尋官公告”,大眾并不陌生。不久前還有使出張貼、警察出動“尋官”的大動作的,所以說這尋官公告著實不驚奇。 姑且不論,這副局長到底去哪兒了,單說當地這樣一些遮掩的態度,就讓人疑竇叢生。失聯一個月,然后來了一個“尋官公告”,這一個月里到底發生了什么呢?理論上這正常上班沒來就叫缺勤,聯系不上就叫失聯,這樣的一個月后才來公告,是才發現失聯呢?還是壓根就沒有人管呢?恐怕當地部門還得出來說個明白,否則,僅憑這么一個公告,明顯缺乏那么一點誠意。 該副局長的行為,用擅離職守恐怕并不過分,畢竟是一個月不在崗位,而這公告的“回單位人事科報到上班”,似乎看起來,只要回來了什么都好說。但這似乎與《公務員法》第83條:“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不是太符合呢? 再說說,這公告的深意在那里呢,為什么要在這個時候才來法呢?恐怕,一來這單位的領導們認為可以兜得住,就一段時間沒來上班,本就無妨;二來這剛組合的單位,恐怕還沒理順內部管理,也沒人愿意來管這些事。而一個月后出來登這公告,恐怕是這些領導們突然發現形勢不對,這位副局長真玩了消失,這就少不了領導責任要付了,那就來一個公告推卸責任吧,表示我們找了,只是沒找到罷了。 似乎看起來,該單位、領導們責任推干凈了,真是這樣嗎?那可未必,這位官員失聯沒有上報、也沒有去尋找了,僅是月余來這么一個公告,很難讓人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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