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人數上千 擬配心理醫生
來源:新華網 2012-06-07 編輯:黃水來
昨日,衛生部發布《中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2-2015年)》(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指出,今后,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應當設立精神科(臨床心理科)。各地要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專項資金。企業員工總人數超千人,應當配備合格的心理咨詢專業人員。 二級以上醫院設立精神科 近年來,我國抑郁癥、焦慮障礙等常見精神障礙患病逐漸增加,1600萬罹患精神分裂癥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救治救助、服務管理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 征求意見稿指出,未來三年,95%以上的縣(市、區)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網絡;9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配備專兼職醫務人員從事精神疾病防治工作;90%以上的省(市、區)、60%以上的市(地、州)組建心理危機干預隊伍;100個城市建設心理援助熱線電話。 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應當設立精神科(臨床心理科)門診,有條件的機構可設置病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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